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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设备采购申请与报销流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规范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我们修订了《温州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了《温州大学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说明。

    1.自文件发布之日(224)起执行新的设备采购申请与报销流程执行。

    2.新的设备采购申请与报销流程强化设备(项目计划)经费预算和前期论证,并在论证的基础上大大简化报销流程。

    3.新的设备采购报销时发票签字人改为使用人或申请人、经费负责人、采购经办人和采购中心负责人。(见《温州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4.新的设备采购申请与报销流程如下图:

    附件1:《温州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422号)

    附件2:《温州大学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424号)

    附件3:《设备采购申请表》

    采购中心 计财处 国资处

    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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