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防止报销时经费余额不足,部分采购项目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锁定相应预算金额,同时对校内采购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适用范围:使用个人项目经费或学院、部门负责的经费,并且需进行政府采购的或单批次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申请,申请人需登录财务预约系统,进行采购预约。其他采购申请可以不用网上预约。
二、网上预约流程:请登录财务预约系统,进行报销预约,支付方式选择汇款,汇款户名暂未确定的可用“暂未确定”代替,开户银行预约系统任意选择,账号可用“123”代替,在预约时间安排时,请点击“事先预约非报销窗口【采购申请】”进行采购预约。
三、采购申请及审批
1、采购申请人提供《温州大学预约报销审批单》与《采购申请表》一并交校国资处审批。
2、采购审批流程见附件1,采购执行与报销按照《温州大学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4〕24号)中的流程执行。
3、《采购申请表(2017年)》见附件2,其适用范围调整为:
(1)需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的;
(2)单价1000元以上(含)的家具、单价1500元以上(含)的设备、单批合计金额2万元以上的低值品、耗材和服务(不含由校建处负责组织或委托进行修缮或工程服务的项目);
(3)需政府采购的。
4、在采购项目实际报销前,不得撤销或修改财务预约系统采购申请预约,防止其他报销占用以前采购申请的预算。
5、本规定从2017年4月10日开始执行。
国资处、计财处、采购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