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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公告
来源: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

温州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公告

根据学校业务需要,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参加2020年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的比选,为本单位提供代理服务。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进出口代理资质,近五年来在高校具有相关外贸代理服务的业绩,无不良记录

二、服务内容

1、根据学校采购部门提供的物资或服务内贸合同对外正式签订外贸进口合同,并根据进口合同积极实施履约相关的工作,开立信用证并按照合同约定代收、代付货款,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2、负责办理免税、机电证明、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等相关进口手续;办理清关、商检;协助供货方办理3C认证(或免3C);办理货物运输至学校指定的地点。

3、负责向学校提供对外签订的外贸进口合同、有关发票的原件、报关单、免税证明表等。

4、协助学校办理因货物质量、商检等问题引发的国际贸易纠纷,及时启动索赔程序。

5、办理需要境外维修的货物的通关和其他相关工作。

6.协助学校办理对进口货物供应商、国际金融机构提供商品质量、信用担保等具体事宜。

7.协助学校完成海关等政府主管部门履行的年检、抽检及其他相关工作。

8.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核对往来账目。

9.及时向学校提供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处理解决方案,定期向学校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10、必须进行进口货物内贸合同、外贸合同,和实际货物存放地点相一致的审核,建立委托方专用档案,供委托方查阅。

11、须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物资或服务的进口相关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若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如免税资料盖章等)时,指定的工作人员须亲自到学校办理。

12、进口委托代理费采用包干制,即包干代理费已包括进口批件办理费、换单费、三检费、报关费、理货费、港杂费、交通费、银行开证费、电汇费、滞报金及滞箱费(因供货商或温州大学原因引起的滞报金、滞箱费除外)等有关正常费用,不含海关关税及海关增值税。代理费由与学校签订内贸合同的供应商支付。

13、为了加强学校的资金管理,降低资金风险,要求向学校提供履约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从业经验,提供近3年办理针对高校办理免税业务的证明。

15、需承诺经营地点(总部)在温州市区或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办事处)。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非三证合一单位提供)和税务登记证(非三证合一单位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银行授信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6、2015年1月1日以来代理高校(或科研院所)进口货物的业绩(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四、遴选结果

根据报名情况,选若干家于2020年6月9日前将遴选结果在网站在公布。

五、接受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地址: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96096

温州大学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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